背景:
投保中心於108年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主張本公司前任董事長潘健成先生有不適宜擔任董事之情事,向法院訴請裁判解任其董事職務。
判決結果:
新竹地方法院今日宣判,駁回投保中心之訴。
對群聯的影響:
本公司營運正常,本案判決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群聯回應:
前述解任訴訟乃105年本公司公告財報事件的衍生訴訟。本公司執行長潘健成先生表示,該財報事件自發生以來,潘執行長即主動到案說明亦積極配合調查,並如實告知整個始末,是為了因應險惡的商場競爭,以及厚植本公司的長遠發展,而作出權宜商業規劃,既未侵害群聯電子利益亦沒有欺騙投資人的念頭。且本公司奉主管機關指示重編財報,其結果亦顯示對於歸屬於本公司的淨利及股東權益等並未發生變動。對於法院判決駁回投保中心發起的解任董事訴訟,潘執行長表示尊重與欣慰之意,亦籲請投保中心尊重法院的裁判,早日止息已持續數年的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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