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2發言日期  114/11/11發言時間  14:44:26
發言人  于志強發言人職稱  資深特別助理暨營運長發言人電話  037-586896 #10019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向金管會申請延長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之募集期間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4/11/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1/11
2.公司名稱: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4年7月14日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並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發行事宜。此申報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9月10日金管證
發字第114035359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由於近期國內資本市場及國際政經情勢變化,致資本市場行情變化不定,為尋求合
適發行時點並順利完成資金募足,本公司擬申請展延募集期間三個月,以維護公司利益
及股東權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