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1/26 | 發言時間 | 16:51:20 |
| 發言人 | 于志強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特別助理暨營運長 | 發言人電話 | 037-586896 #10019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申請延長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期間 三個月,業經金管會准予備查 | ||||
| 符合條款 | 第 53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1/26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1/26 2.公司名稱: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4年7月14日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並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發行事宜。此申報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9月10日金管證 發字第114035359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由於近期國內資本市場及國際政經情勢變化,致資本市場行情變化不定,為尋求合 適發行時點並順利完成資金募足,本公司擬申請展延募集期間三個月,以維護公司利益 及股東權益。 (3)上述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乙案,業經114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3420號函 准予 備查,募集期間延長至115年3月9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