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發言日期  115/03/06發言時間  16:35:08
發言人  于志強發言人職稱  資深特別助理暨營運長發言人電話  037-586896 #1001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銀行聯貸案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06
2.公司名稱: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償還既有借款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資金,擬委由第一商業銀行 
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共同統籌主辦三年期授信總額度不超過新臺幣壹佰貳拾億元聯合授
信案,授信總額度並得視募集情形在25%範圍內調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代表
本公司與授信銀行團洽商並議定一切有關授信條件,及代表本公司議定及簽署聯合授信
合約書及相關文件,並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