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發言日期  115/03/23發言時間  11:30:19
發言人  于志強發言人職稱  資深特別助理暨營運長發言人電話  037-586896 #10019
主旨
 說明媒體相關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23
2.公司名稱: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6.報導內容:本公司就 聯合新聞網 近日刊載之報導「群聯躍輝達 GTC 會議簡報要角
 私募將引進大咖」所提及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媒體報導中提及之合作對象與合作內容等資訊,本公司一向秉持與客戶及合作
     夥伴之保密原則,不對特定客戶或個別合作關係進行評論。
 二、有關報導中提及本公司私募相關規劃,本公司長期持續評估與上下游合作夥伴
     的各項策略性合作之可能性,惟目前尚未有依法應公告之具體確定事項。相關
     細節及執行情形,請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對於單一客戶事件無法評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