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2发言日期  114/08/14发言时间  16:35:53
发言人  于志强发言人职称  资深特别助理暨营运长发言人电话  037-586896 #10019
主旨
 代孙公司群佳科技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董事会通过
出租苗栗县竹南镇广源段1208地号部分土地
符合条款  第 20 款 事实发生日  114/08/14
说明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苗栗县竹南镇广源段1208地号部分土地。
2.事实发生日:114/8/14~114/8/14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4年8月14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单位数量:土地面积76.03平方公尺(折合23坪)。
每单位价格:新台币450元/每坪(未税)。
交易总额:新台币2,484,000元(未税),共计20年。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阿波罗永续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相对人与公司之关系:阿波罗永续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为本公司之母公司
(群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
及移转金额:
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
本案考量厂商专业能力、选用的储能系统设备厂牌、各项安全防护性经综合评估关系人
提供的服务皆符合群佳科技制造需求,而将土地出租予关系人建置储能系统。设置完成后
由阿波罗永续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营运该储能系统,同时向群佳科技制造提供表后储能
服务。
前次移转相关资讯:不适用。
8.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9.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10.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依租赁合约。
11.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双方议定,参考周边区域租赁行情及鉴价报告。
决策单位:群佳科技制造董事会。
12.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哲宇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
估价金额:每坪430元新台币整。
13.专业估价师姓名:
郭春钰。
14.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107)南市估字第000076号。
15.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7.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8.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9.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20.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1.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2.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23.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为确保群佳科技制造用电稳定,出租部分土地予阿波罗永续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其建置
表后储能系统,透过表后储能系统结合AI智慧调度供给群佳科技制造厂房用电,以避免因
供电问题导致营运中断。
24.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5.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6.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4年8月14日
27.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否
28.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
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
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讯息日期: 不适用
31.其他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