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发言日期 | 114/09/01 | 发言时间 | 14:31:31 |
发言人 | 于志强 | 发言人职称 | 资深特别助理暨营运长 | 发言人电话 | 037-586896 #10019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修订「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转 换办法」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 ||||
符合条款 | 第 53 款 | 事实发生日 | 114/09/01 |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4/09/01 2.公司名称:群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依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4年5月5日金管证发字第1140382105号函规 定,修订「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转换办法」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 会114年8月29日金管证发字第1140356383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讯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本公司「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 转换办法」修订条文对照内容,请参阅本公司114年7月14日发布之重大讯息,申报核准 后完整「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转换办法」,请至公开资讯观测站「债券 发行资讯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