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3 | 发言日期 | 115/02/05 | 发言时间 | 14:30:54 |
| 发言人 | 于志强 | 发言人职称 | 资深特别助理暨营运长 | 发言人电话 | 037-586896 #10019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国内第三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收足应募价款 | ||||
| 符合条款 | 第 53 款 | 事实发生日 | 115/02/05 | ||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5/02/05 2.公司名称:群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第九条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办 理公告,本公司发行国内第三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案,债款代收银行业已收足所有应募 款项并汇拨至存储专户银行,共计新台币6,060,000,000元整,特此公告。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讯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