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1发言日期  115/03/06发言时间  16:35:08
发言人  于志强发言人职称  资深特别助理暨营运长发言人电话  037-586896 #1001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银行联贷案
符合条款  第 53 款 事实发生日  115/03/06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03/06
2.公司名称:群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为偿还既有借款暨充实中期营运周转资金,拟委由第一商业银行 
及台北富邦商业银行共同统筹主办三年期授信总额度不超过新台币壹佰贰拾亿元联合授
信案,授信总额度并得视募集情形在25%范围内调整。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讯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全权代表
本公司与授信银行团洽商并议定一切有关授信条件,及代表本公司议定及签署联合授信
合约书及相关文件,并视实际情况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