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103年青春專案
反毒篇
一、 吸食毒品是一條不歸路,一次也不可以嚐試,如果你的朋友不幸接觸它,請撥打戒毒專線0800-770885,共同一起來幫助他遠離毒品。
二、 常見毒品的危害
(一) 愷他命(K他命)
1、 會造成腎水腫、腎衰竭,導致膀胱炎、血尿,可能需要裝尿袋、包尿布,甚至進行膀胱重建術。
2、 長期施用會產生心理依賴性及耐受性,造成強迫使用,不易戒除。
(二) 搖頭丸(MDMA)
會引起高燒不退,突發性惡性高血壓,引起自發性腦出血或腦血管阻塞、急性腎衰竭、急性或慢性妄想型精神病、記憶力衰退、大腦不可逆的傷害、心室心律不整、甚至死亡。
(三) FM2約會強暴藥丸
安眠作用快速(20分鐘),作用強(為一般安眠藥的10倍),安眠效果久(8-12小時),無色無味易溶於水,常被有心人士加以利用, 添加於飲料中以達到犯罪目的。
(四) 安非他命
1、 會引起精神錯亂、思想障礙;嚴重會引起妄想、幻覺、易怒、煩躁不安、憂鬱,暴力、自殘、自殺傾向。
2、 具有抑制食慾的作用,常被摻入非法減肥藥中。
(五) GHB液態快樂丸(迷姦藥水)
無色無味,易溶於水或飲料中,飲用後10至15分鐘即可見效,會使人快速昏睡及暫時性喪失記憶力;被害人經常醒來後完全不記得發生甚麼事;過量可致死。
(六) GHB、FM2和K他命並列為三大強暴(姦)藥,提醒您:遠離夜店、PUB、KTV、網咖與電子遊藝場等場所,任何飲料非密封或曾離開您的視線,絕不可飲用,在飲用後若感到異常,昏昏欲睡,應把握時間,緊急求救。
三、 反毒警語
(一) 一人吸毒,全家受苦,身陷毒癮之害,別再害你所愛。
(二) 拉愷一時,尿布一世;英雄不吸毒。
(三) 吸一口毒,送半條命;遠離毒品,迎向朝陽。
(四) 毒品引進門,全家近鬼門;珍惜生命,拒絕毒害。
(五) 快感是瞬間,破滅是永遠,請拒絕毒品誘惑。
(六) 天堂地獄僅是一陣吞吐的間隔,請別上毒品的當! 毒品、毒你,讓您樂極生悲。
(七) 即時的關懷,是再生的喜悅,請協助吸毒者就醫戒治。
(八) 發現親友吸毒,請以愛心及耐心陪他一齊度過戒毒難關。
(九) 販賣毒品喪天良,吸食毒品失健康;吸食毒品等於自殺。
(十) 茫一時,悔一世,別讓毒品毀掉自己;毒品易上癮,上癮命歸陰。
四、 法律小常識
(一) 協助販賣毒品者,不論把風、聯繫、取款等行為,雖未實際交付毒品,仍屬「販毒」之行為。
(二) 若將毒品無償讓與他人則屬「轉讓」行為,也是犯法的行為。
(三) 若是成年人強迫、引誘或轉讓毒品給未成年人施用,均得以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處罰。
(四) 施用毒品經警方查獲時,能配合警方並供出毒品來源,因而破獲販毒行為者,得減輕其刑。
(五) 販毒者常會將K他命摻入菸品中,欺瞞誘騙並免費提供給青少年使用,拒菸等於拒毒。
(六) 販毒者以「學生販賣給學生,因為未成年所以無刑責」,販毒是違法的行為,不會因學生身分而免責。
(七) 販毒者以「學生未成年吸食K他命不會上癮,不會損害身體」誘騙學生吸毒,請切記:「毒品的特性為容易成癮、不易戒除、對身體造成永久傷害」。
(八) 為了讓施用毒品者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 條規定: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向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送法院或檢察機關。對於治療中經查獲之被告或少年,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但以一次為限。
五、 免付費戒毒專線電話
(一) 毒品危害防制中心24 小時免費戒毒專線電話:0800-770-885(請請你,幫幫我)。
(二) 戒菸專線:0800-63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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