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103年青春專案-預防犯罪宣導
反暴力、幫派篇
一、 加入幫派就等於步上不歸路,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拒絕暴力、幫派。
二、 參加民俗藝陣應慎選,小心陷阱被利用;參加幫派易遭人利用,誤入歧途;幫派不歸路,生命不長久。
三、 人人勇於檢舉不法幫派,家家戶戶安居樂業;打擊幫派入侵校園,從你我開始做起。
四、 參加犯罪組織者自動解散或脫離,或提供資料因而查獲該犯罪組織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於偵查中自白者,減輕其刑,儘早遠離幫派,幸福常在。
五、 犯罪組織吸收青少年加入方式:
(一) 以傳承民俗技藝名義、如八家將、神轎班等。
(二) 提供場所容留並供食、住,或以認乾哥、提供保護。
(三) 金錢、財物利誘。
(四) 免費提供菸、酒、檳榔;設計、利誘施用毒品,俟上癮後,即以毒品控制。
六、 犯罪組織吸收青少年目的:
(一) 壯大組織與方便動員(如參加公祭、暴力討債、圍勢)。
(二) 頂替-代罪羔羊。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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