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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潘健成:

聯旭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兼董事長

曜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兼董事長

群馬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兼董事長

華威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兼董事長

金士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Phisontech Electronics (Malaysia) Sdn. Bhd.

董事

Global Flash Limited

董事

EpoStar Electronics (BVI) Corporation

董事

Core Storage Electronic (Samoa) Limited

董事

直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紘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珵合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

(2)歐陽志光:

聯旭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群馬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Phisontech Electronics (Malaysia) Sdn. Bhd.

董事

Global Flash Limited

董事

Core Storage Electronic (Samoa) Limited

董事

(3)鄺宗宏:

群欣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兼董事長

群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曜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Phison Electronics Japan Corp.

董事長

Power Flash (Samoa) Limited

董事

(4)許智仁:群馬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5)台灣東芝先進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
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關於群聯電子

群聯電子 (Phison Electronics Corp.) (TPEX:8299) 為全球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控制晶片及儲存解決方案領導廠商。身為快閃記憶體專家,從IP技術授權、晶片設計、系統架構解決方案、系統整合、成品,提供不同需求的客戶最佳的產品及服務。在各項產品類別上,包括SSD (PCIe/SATA/PATA)、eMMC/UFS、SD、或是USB介面皆可提供完整的儲存解決方案,客戶應用亦遍及各類消費性電子、企業級、以及工業車用。在標準制定上,群聯電子擔任SDA、ONFI、UFSA的董事會成員,並積極貢獻JEDEC、PCI-SIG、MIPI、NVMe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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