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吸引与留任

在竞争激烈的半导体业中,优质人才是本公司提供高质量产品及服务、维续企业创新活力的必要条件,因此本公司将如何招募与留任优质人才视为关键议题,我们积极实行产学合作并参与大学就业博览会,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对于在职员工,我们持续培养个人专业职能,创造员工的职场价值与个人竞争力,同时达成提升集团总体竞争力的目标。

非担任主管职务之全时员工薪资

正职员工福利

劳动争议预防

劳工议题

公司已采取行动

童工

  1. 招募时须采取有效的核查以鉴别员工真实年龄,确保员工到职时至少年满15岁,以防止员工因提供虚假年龄数据而误聘雇儿童工。
  2. 建立并保持完整之员工人事档案,包括到职日期、出生日期、教育程度、工作经历、地址及紧急联络电话等,并确保未满18岁的员工不可从事具有危险性的工作。
  3. 如发现本公司有任何未满15岁之人时,应实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采取儿童工救济行动。
  4. 本公司应善尽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之义务,尽可能给予学业及经济上之协助。
  5. 建立和维持误聘雇儿童工之教育政策和程序的执行,并有责任承担误聘雇儿童工足够的教育计划。
  6. 本公司目前不雇用学徒工/实习工/学生工,未来若有雇用时,将会符合国家法律及RBA 行为准则的规定。

强迫劳动

  1. 尊重员工自由权利,包括自由选择职业、离职自由、加班自由及行动自由等,员工在合理通知下,能自愿离职且不受到其他方式的处罚。
  2. 不雇用被强迫、被抵押(包括被抵债)或被契约束缚的员工;非自愿或被剥削的狱中员工;被奴役或被贩卖的人口。这包括不得通过威胁、强迫、强制、诱拐或欺骗方式运送、窝藏、招聘、转移或接收此类员工或服务。
  3. 制定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不雇用任何形式的被强迫或被抵押的员工、非自愿或被剥削的狱中员工被贩卖或被奴役的员工。
  4. 禁止对进出工作场所进行不合理限制,此外,也不会对员工在工作场所中的行动自由设置不合理限制。
  5. 禁止采用任何限制劳动自由之行为,如扣押身份证件、收取押金或抵押物、扣押员工薪资、不正当搜身、限制员工出入公司及强迫加班等。
  6. 根据法律规定,在聘雇之前(如果是外籍移工,则在他们离开原国籍/地区之前,并且在移工到达目地国家后,除了为符合当地法律和提供同等或更好的条件而作出的变更外,不得改换或变更聘雇协议/合约),通过聘雇函/协议/合约,以书面方式并且用员工母语向员工传达主要的聘雇条款与条件,并进行口头解释,使其理解合同的内容。

促进多元共荣

建立多元(Diversity)、公平(Equity)、共融(Inclusion)的职场环境能够让各种特质的员工有发声、表达想法的机会、充分发挥自身能力,同时更深度参与企业的成长与决策,提升对企业的「归属感」,对于留住人才有显著的影响力;同时,求职者们愈来愈重视企业 DEI 的表现,会将企业 DEI 表现作为是否加入该企业的考虑。

本公司致力于提升职场包容性,针对不同群体拟订不同之行动方案,期望不同背景的员工,都能在职场上受到接纳与支持。

目标族群

改善员工多元化、平等机会或减少歧视的行动

女性工作者

群联支持「研发女力」发展,于2023 年7月邀请阳明交大电机营学生参访,由毕业校友学姊与学生分享女性在理工科系求学及职涯发展心路历程,鼓励优秀女性学子投入,拓展性别多元化。

身心障碍人士

除积极透过既有招募管道招募身障员工外,亦将透过职务再设计,提供适合身心障碍员工之工作内容;并持续与相关社福机构合作,媒合工作予有需求之机构服务身障案主;同时配合县市政府劳工处及职训单位,转介合适身障人选。

外国籍人士

  1. 为吸引更多国际人才加入,群联近年来积极与海外知名大学合作办理在线招募说明会,参与经济部办理的海外征才会。
  2. 产学合作部分亦已有与台湾大学、阳明交大洽询海外「产业支持人才培育学位专班」,与大学合作招募全球学生来台深造,由企业提供生活奖助金支持,并于毕业后提供留任工作机会。
  3. 公司持续提供工作证、银行、住宿 、医疗等全方位协助,打造友善留才环境,让外籍专业人才在台湾能够安居乐业。

退休制度及其实施情形

本公司订有员工退休办法,涵盖所有正式任用员工。依该办法规定员工退休金 之支付。

(1) 选择适用劳动基准法之退休金制度者(即适用旧制退休),其退休金之给予 方式如下:系根据服务本公司年资所获得的基数计算之工作年资,十五年(含)以下,每满一年给予两个基数,超过十五年之工作年资,每满一年给予一个基数,但最高总数以四十五个基数为限。未满半年者,以半年计;满半年未满一年者,以一年计。自九十年二月起,每月按员工薪资总额之百分之三提拨员工退休基金,于九十五年七月起改为每月按员工薪资总额之百分之二提拨员工退休基金,交由劳工退休准备金监督委员会以该委员会名义存入中央信托局之专户。

(2)选择适用劳工退休金条例之退休金制度者(即适用新制退休),其退休金之给予方式如下:选择适用之后的年资,自选择日期起,至离职日期止,按月由公司以不低于每月工资百分之六之方式计算,提缴存入个人退休金账户中。除了公司为员工提缴之金额外,员工亦得在其每月工资百分之六之范围内,自愿另行提缴退休金,共同存入个人退休金账户中。提缴之比率,一年内以更改二次为限。

员工认股权计划

本公司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并激励员工及提升员工向心力,以共同创造公司及股东之利益 ,依据证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三及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之 「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订定本公司员工认股权凭证发行及认股办法,配合既有之员工奖酬 制度,以发挥绩效考核及激励员工之功能。

认股权人以本公司及国内外子公司编制内全职正式员工为限。实际得为认股权人之员工及所得认股权之数量,将参酌员工之年资、职等、工作绩效、整体贡献及特殊功绩,由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定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过二分之一之同意后认定之,惟获配员工具董事及(或)经理人身分者应先经薪资报酬委员会同意。

本次员工认股权凭证于发行日2年后可行使,累计最高可行使比例分别为届满2年50%,届满2.5年100%。本年度享有员工认股权之总人数为736人,其中处级以上主管37人,处级主管以下之员工699人,覆盖率约为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