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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一人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应具备会计或财务专长。
委员会之运作依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办理,委员会之职权事项如下:
一、依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五、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七、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八、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九、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之年度财务报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私立中华大学工业工程管理研究所硕士
众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国立阳明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
广达计算机(股)公司执行长
广达计算机(股)公司总经理
国立阳明交通大学资讯工程学系博士
国立交通大学副教务长
国立阳明交通大学电机工程学系副教授
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
最近年度审计委员会开会8次,独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注1:本公司董事任期届满,于112年5月31日全面改选,独立董事王惠民就任,庄雯秋卸任。注2:实际出席率以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开会次数及其实际出席次数计算之。
其他应记载事项:
一、审计委员会之年度工作重点及职权
(一) 审计委员会之运作,以下列事项之监督为主要目的
(二) 审计委员会之职权事项如下:
二、审计委员会之运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叙明审计委员会召开日期、期别、议案内容、独立董事反对意见、保留意见或重大建议项目内容、审计委员会决议结果以及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一) 证券交易法第 14 条之 5 所列事项:
(二) 除前开事项外,其他未经审计委员会通过,而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
议决事项:无此情形。
地址: 350苗栗县竹南镇群义路1号 电话: 037-586896 #10019email: antonioyu@phison.com
地址: 350苗栗县竹南镇群义路1号 电话: 037-586896 #26022email: kuoting_lu@phis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