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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
或財務專長。委員會之運作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私立中華大學工業工程管理研究所碩士
眾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系
廣達電腦(股)公司執行長
廣達電腦(股)公司總經理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博士
國立交通大學副教務長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副教授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8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註1:本公司董事任期屆滿,於112年5月31日全面改選,獨立董事王惠民就任,莊雯秋卸任。註2:實際出席率以審計委員會委員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年度工作重點及職權
(一)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二)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二、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 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
(二)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
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群義路1號 電話: 037-586896 #10019email: [email protected]
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群義路1號 電話: 037-586896 #26022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