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秉持誠信原則,從董事會向下延伸至公司各單位,分別從不同層次及面向全力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建立重視道德誠信從業行為之良好典範,關於董事會避免及減緩利益衝突之流程均規範於「董事會議事規範」第15條中。此外,本公司新修訂「檢舉辦法」,辦法內容包含建置獨立檢舉信箱或專線供內外部人使用、檢舉人應提供之資訊、不同檢舉對象之受理層級、專責單位處理流程、紀錄如何保存以及吹哨者保護制度等。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內線交易相關法令之防範宣導,對新任受僱人則由人資部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2023年本公司對全體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舉行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內、外部教育訓練(含誠信經營法規遵循、反貪腐、內線交易、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等相關課程),受訓人數合計3,588人,受訓時數達3,991小時,全體在職及新進員工皆完成誠信經營訓練。此外,全體員工均完成簽署「商業行為與道德準則同意書」。2023年無任何貪腐或違反誠信經營之事件。
任何發現本公司人員可能涉及不法或違反誠信經營之情事時,可透過下列管道,並依本公司之舉報辦法辦理:
一、 | |
檢舉窗口: | 行政管理處主管 |
報告專線: | 886-37-586-896 #11000 |
報告信箱: | whistleblower@phison.com |
二、 | |
匿名意見箱: | 本公司訂有《內、外部溝通和申訴檢舉管理辦法》,凡本公司之員工及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或有利害關係之外部其他人員均適用之。若上述人員遭遇或察覺到任何不法侵害、歧視、不當懲戒、違反誠信經營與道德、違反隱私及知識產權等情事,均可透過既匿名意見箱進行申訴,所有申訴將在第一時間呈報企業永續經營管理委員會之管理代表,隨後進行調查,所有申訴須經管理代表核准後方可結案。 |
本公司發現或接獲檢舉本公司人員涉有不誠信之行為時,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如經證實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行為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於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本公司對於檢舉人或參與調查者應採取適當保護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除檢舉人同意,不得於公開文書中記載檢舉人之姓名或任何足以辨識其身份之事實,對檢舉人之姓名、工作單位、地址、電話等必須嚴格保密;向檢舉人查證事實時,應在不暴露其身份之情況下進行。
本公司對於已發生之不誠信行為,應責成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