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管理

2021年共產生194.26公噸的廢棄物,包含一般事業廢棄物及生活廢棄物(不包含E類有害事業廢棄物),回收量為47.39公噸,占總量的24.40%,不可回收量為146.87公噸。2021年的總廢棄物產生量較去年減少34.66公噸,原因是本公司因應疫情實施三個月的分組上班及在家上班,降低生活廢棄物的產生量。2021年廢棄物產生密集度為0.0031公噸/百萬營收,較上一年度下降35.75%。

2021年廢棄物產生量

有害事業廢棄物

有害事業廢棄物是由事業所產生具有毒性、危險性,其濃度或數量足以影響人體健康或汙染環境之廢棄物。本公司因產品實驗測試用會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種類以E0217(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為主。2021年本公司統計臺灣所有營運據點所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總重量,共計1.82噸,至2021年底已全數清運完成。
本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是由採購部與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簽訂廢棄物委外清除處理合約,由採購部告知簽約之廠商定期 (時 )或當儲存場所堆置至一定量之廢棄物時,入廠執行清除廢棄物作業,環安衛會記錄詳細資訊於「事業廢棄物清除紀錄表」並保存三年。為確保委託之清除處理機構妥善處理我們產生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環安衛部門會藉由實際跟車或實地稽核,定期檢驗清除處理機構之作業流程及內容,確保最小化有害事業廢棄物對環境的風險及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