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吸引與留任

在競爭激烈的半導體業中,優質人才是本公司提供高品質產品及服務、維續企業創新活力的必要條件,因此本公司將如何招募與留任優質人才視為關鍵議題,我們積極實行產學合作並參與大學就業博覽會,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對於在職員工,我們持續培養個人專業職能,創造員工的職場價值與個人競爭力,同時達成提升集團總體競爭力的目標。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

正職員工福利

退休制度及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 之支付。

(1) 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者(即適用舊制退休),其退休金之給予 方式如下:係根據服務本公司年資所獲得的基數計算之工作年資,十五年(含)以下,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但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自九十年二月起,每月按員工薪資總額之百分之三提撥員工退休基金,於九十五年七月起改為每月按員工薪資總額之百分之二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中央信託局之專戶。

(2)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即適用新制退休),其退休金之給予方式如下:選擇適用之後的年資,自選擇日期起,至離職日期止,按月由公司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之方式計算,提繳存入個人退休金帳戶中。除了公司為員工提繳之金額外,員工亦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之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共同存入個人退休金帳戶中。提繳之比率,一年內以更改二次為限。

員工認股權計畫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配合既有之員工獎酬 制度,以發揮績效考核及激勵員工之功能。

認股權人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編制內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員工之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由總經理及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後認定之,惟獲配員工具董事及(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發行日2年後可行使,累計最高可行使比例分別為屆滿2年50%,屆滿2.5年100%。本年度享有員工認股權之總人數為736人,其中處級以上主管37人,處級主管以下之員工699人,覆蓋率約為20.4%。